攀枝花妇幼保健院关于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
来源论证的意见公示
我单位为满足信息系统维保业务需要,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运维服务项目,项目预算7.8万元(一年)。
一、项目采购基本情况
(一)采购项目名称:攀枝花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
(二)采购人: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
(三)项目简介
本项目1个包,采购信息系统维保服务
(四)拟推荐供应商:成都中孚科技有限公司
二、单一来源申请理由
采购人信息系统工程是由成都市中孚科技有限公司承建,产品版本号为中孚医院信息管理系统v9.0,此产品知识产权为成都市中孚科技有限公司拥有。由于软件系统的开发、研制和使用,受到知识产权等因素的严格限制,软件系统的更新、维护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、唯一性,只有原厂商才具有相关产品技术。且整个系统维护过程中必须使用成都市中孚科技有限公司v9.0软件源代码,涉及到软件产品知识产权,只有原厂商才具有采购人使用系统的源代码,原厂商进行系统维护,才能使采购人信息系统更为稳定运行。经过专业人员论证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依据本项目的专业性及特殊性,成都市中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,符合采购法的相关规定,依照有关程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。
各潜在供应商、单位、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(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),以书面形式(包括异议具体内容、事实、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)将异议情况反馈至我院后勤保障部。
联系人:何老师 联系电话:0812-3352801
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
2024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