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7日,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与中行攀枝花市分行共同签订廉洁伙伴协议。院党委书记张学东、中行攀枝花市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蒲志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《廉洁伙伴协议书》上签字。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李培轩,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杜蕾,副院长吴玲;市中国银行纪委书记周全,副行长施磊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。
此次与中行攀枝花市分行签订廉洁伙伴协议,既是双方在共建中对新形势下廉洁理念的高度认同,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举措,还是双方在前期党建共建的基础上合作的进一步深化。
双方在廉洁协议中承诺,自觉接受双方全员监督。不得以任何名义相互赠送或接受礼金、商业预付卡、购物卡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贵金属等贵重物品和土特产;不得向对方索取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,以及正常业务以外的各种手续费;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、借用、占用对方单位和个人的车辆;不得安排或接受超标准接待;不得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对方转嫁业务招待费、差旅费、培训费用;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任何行为。
双方相互公布举报电话、邮箱、通信地址,建立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沟通渠道,受理群众举报,并加强在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方面的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。同时,双方还约定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学习交流、廉洁教育、培训研讨等廉洁共建活动,依托廉洁共建促进业务工作的合作与交流。
在随后的座谈会上,双方领导要求:一要牢记党的宗旨,把清正廉洁、规范用权作为立身之本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二要加强教育制度监督,筑牢廉政廉洁防线,守住党纪国法底线,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。三要转变观念、转变作风、提升能力,以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促进双方单位的改革、发展。